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动漫学院实验室管理制度
实验室是教师在完成基本教学任务以外,以科研创作为主的实践阵地。为便于实验室管理,制定以下制度。
一、实验室设备的分配由学院统一调配。学院办公室负责监督、管理。实验室要安排具体人员管理、操作。
二、实验室设备仅供科研创作使用。内部调配由实验室主任负责。未经科研院长同意,任何人不许私自借出或串用教学设备(借用设备必须填写设备借用单),如发现要追究系主任责任。因工作需要借用、串用的实验室设备时间超过一周需要科研院长签字;超过一个月,需要分院院长签字。
三、实验室设备应存放在固定位置,使用人员要正确操作,如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上报实验员,再由办公室负责上报资产处维修。
四、 师生必须爱护实验室内的实验设备及公共设施,对违反规定、损坏教学设备或公共财物者,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。
五、师生进入实验室后应保持安静,不许大声喧哗,严禁吸烟、吃零食,不许摆放与学习无关的物品。
六、严禁利用实验设备做与创作课题无关的事情(如看电影、玩游戏等)。
七、实验室使用完毕后,要按操作规程切断电源,关好门窗,检查无误后锁门离开。
八、如因赶制科研作品需要通宵加班,须由实验室负责人提出申请,报请科研院长同意后再由办公室上报保卫处,得到批准后方可在实验室加班工作。
九、未经允许,禁止非本院师生进入实验室。
全体师生应自觉遵守以上各项规定,实验员要认真做好管理、检查和监督工作,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及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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